消防工程系统包括:消防水系统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气体灭火系统、防排烟系统、应急疏散系统、消防通讯系统、消防广播系统、泡沫灭火系统、防火分隔设施(防火门、防火卷帘)等。
1. 室内消火栓爽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.1m,特殊地点的高度可特殊对待,允许偏差为±20mm。
2.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闭式喷头应在安装前进行密封性能试验,且喷头安装必须在系统试验、冲洗合格后进行。
3. 消防给水管网安装完毕后,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、冲洗和严密性试验。
4.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调试应包括:水源测试、消防水泵调试、稳压泵调试;报警阀调试;排水设施调试;联动试验。
5. 选择阀的安装高度超过1.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。选择阀的流向指示箭头应指向介质流动方向。
6.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成后,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,并达到合格。
7. 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,距墙表应不大于200mm。
8. 排烟防火阀宜设置独立支吊架。
9. 风管系统安装完成后,应进行严密性检查;防排烟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按中压系统风管确定。
10.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,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、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,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孔内。
11. 企业消防站,站内应不少于2辆想房车,其中一辆为水罐或泡沫消防车,另一辆可为干粉或干粉泡沫联用车。